這是很多想進行商標轉讓的企業(yè)首先關注的問題。雖然說商標轉讓時間比商標注冊的時間要短,但是在商標轉讓之后還是有很多問題需要注意的,不要以為進行商標轉讓之后就高枕無憂了,本文我們告訴您商標轉讓時間之外,另外奉上轉讓之后需要注意的問題,供大家參考。
1、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(fā)《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》。
2、自確立申請日起六到十個月可以收到轉讓《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》。該證明需跟原《商標注冊證》一并使用。
3、《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》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。
商標轉讓之后需要注意的問題匯總
一、該商標在有效期內,不需要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交納任何費用。商標到期的前六個月內,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標業(yè)務單位向商標局申請續(xù)展。續(xù)展成功后商標的有效期再延長十年;
二、請保留該商標的使用證據(jù),為避免引起三年未使用的不必要糾紛,請保留相關使用證據(jù)。當前常見的幾種主要的商標使用證據(jù):
1.對商標進行大規(guī)模的廣告宣傳是使用該商標直接有力的證據(jù),如通過報紙、雜志、電視、廣播等各種廣告媒體進行商業(yè)宣傳。
2.許可他人使用商標,被許可人的實際使用視為該商標的使用,但應當由注冊人向商標局提供上述使用證明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。
3.完全以出口為目的,在本國內將商標附著於商品或者其包裝物、包裹物,也視為該商標在本國內的使用。
三、請妥善保管注冊證原件及核準轉讓證明,如果不慎遺失任何一樣,可及時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標業(yè)務單位向商標局申請重新補發(fā)注冊證;
四、如果當前商標持有人的地址和名稱發(fā)生了變化,請及時向商標局提出變更申請,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標業(yè)務單位辦理該業(yè)務。